10.3969/j.issn.1002-5863.2012.15.031
境外IPO定价方式优劣性分析
IPO定价不仅关系到发行人、股东、投资者、承销商、风险投资方等多方利益,还影响到二级市场运行效率和稳定,合理、有效的定价能够减少新股的投机行为,促进新股理性、价值投资和长期持有,并有利于一、二级市场健康发展.2004年,Google采用拍卖定价方式为其IPO定价引发了市场对有效定价方式的探讨;2007年,我国屡创新高的新股申购资金冻结量,不断冲高的新股首日涨幅,高额的新股申购收益率,引发了国内新股定价是否合理的争议;2008年以来,持续走低的新股首日涨幅,逐渐增加的新股“破发”数量,再度引发了市场各方对于IPO定价方式的关注.2009年、2010年两次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进一步寻求高效的定价机制.力求新股合理定价、规范新股投资行为一直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对境外IPO定价方式进行优劣比较分析,以期为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境外IPO、定价方式、累计投标询价
F830(金融、银行)
2012-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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