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63.2006.32.032
试述公司资本制度变化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新的公司法中,公司资本制度由法定资本制改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折衷资本制.资本制度的缓和,使公司资本制度架构下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得以平衡的支撑点发生了变化.在缓和的折衷资本制度下,如何平衡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文章研究的重点.
资本制度、立法价值取向、债、权人利益、保护
D9(法律)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