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63.2006.08.031
保险监管模式比较
我国保险监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依次经历了:重审批轻监管阶段、市场行为监管为主阶段、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阶段,到现阶段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本文通过一般破产概率模型,构造均值-方差分析工具,以此分析我国保险的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不同模式的效率水平.
监管模式、偿付能力、破产概率、监管效率
F8(财政、金融)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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