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框架为依据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9713.2022.01.012

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框架为依据

引用
随着海洋权益愈来愈重要,海上维权与执法的定义不断演变,海上维权与执法实务不断提升,以海洋主权为核心和统一的法律体系亟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于2021年2月1日起实行,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为海警机构,统一履行海上维权与执法职责.然而在涉海实务上,海上维权与执法主体不仅有海警机构,其他相关部门对于涉海案件亦具有监督管理职能.海上维权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存在海警局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分工职责模糊,海上维权与执法行刑措施衔接不畅,海上维权与执法缺乏综合法执行机制框架,究其原因是尚未完全解决执法主体多头并存问题,海上维权与执法尚未出现统一的基本法,维权与执法的法律依据缺乏详明规定.因此,完善海上维权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应该明确海上维权与执法的主体及职能责任划分,明确海上维权与执法案件协作衔接的法定程序,海上协作主体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协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海上维权、协作机制、主体配合

24

D922.14(中国法律)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重点课题;辽宁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2022-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0-7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9713

21-1384/C

24

2022,2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