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3733.2004.06.005
腮腺癌术后放疗的评价
目的:评价腮腺癌术后放射治疗的价值及影响预后的因素.方法:86 例经病理证实的腮腺癌(Ⅰ期7 例,Ⅱ期28 例,Ⅲ期33 例和Ⅳ期18 例)术后采用 60Co γ线或直线加速器X线和电子束进行放射治疗,并随访5 年以上.结果:5 年生存率73.3%,5 年肿瘤局部控制率87.2%.病理类型中未分化癌、鳞癌和恶性多形性腺瘤预后差,而腺泡细胞癌和粘液表皮样癌预后较好.临床分期Ⅲ、Ⅳ期预后较差.放疗应在术后2 周开始,剂量以51~60 Gy较好,5 年生存率为82.9%.结论:腮腺癌应采用手术加放疗的综合治疗,放疗应在术后2 周开始,肿瘤剂量51~60 Gy为宜,病理类型及临床分期为影响预后的重要因素.
腮腺癌、放射治疗、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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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39.8(肿瘤学)
200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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