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89.2014.05.044
浅谈企业所得税制和个人所得税制的衔接
我国现行所得税制度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组成,这一税制对中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在调控过程中应当有所分工,企业所得税应当以效率为先,而个人所得税则应当以公平为先,所得税制对于收入再分配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所得税制和个人所得税制的衔接指的是要求二者在职能上更好地衔接配合,避免或减少这方面的冲突.
企业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制、衔接
F81;D92
2014-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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