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89.2012.12.182
交往理性下的法之沟通与民主
关于民主的探索,哈贝马斯从商谈的路径找到了一种不同以往的操作机制。话语主体之间通过相互协商的方式、相互理解的行为来达成合意,即,交往理性。本文就从交往理性出发探讨在沟通的基础上达到法之民主,主要从存在于公共领域之中的两种主体——乌合之众与利益集团出发进行探讨。
交往理性、民主、商谈
B089.1(哲学流派及其研究)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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