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89.2012.12.181
关于构建我国司法公正与廉洁调查委员会的浅想
反腐败是我国目前社会焦点问题之中的重中之重,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着重突出反腐败工作,腐败现象已经危及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腐败现象中,尤其是司法腐败,它是打击和惩治一切腐败关口上的毒瘤,它根源于司法的不公正、不廉洁。为此,我们必须建立一套司法公正与廉洁的监督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笔者建议,构建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司法公正与廉洁特别调查新体制和新制度,成立我国司法公正与廉洁调查委员会,专门管辖公安、(指刑侦)检察、法院、司法行政、(主要指律师)等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妨害国家司法公正与廉洁尚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求。
司法公正、廉洁调查
D926(中国法律)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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