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89.2011.02.183
浅析商法的营利性理念与独立性
市场经济越发达,商法就越完善,其作用就越突出.营利性是商法区别于民法最为重要的特征,因为商法的立法目的便是保证商事活动的正常进行;由于商法不用于民法,独立性也是商法不可忽视的重要特性之一.在本文中,笔者对商法的营利性理念及其独立性分别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商法、营利性、独立性
TS2;TP3
2011-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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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营利性、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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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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