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5889.2006.14.036
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中非伦理行为分析
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和管理层之间是法律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管理层作为受托人,对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在进行相关决策时,应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不得为自身利益而侵害股东利益.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股权分裂,国有股股东处于虚设地位.国有企业管理层在其收购中侵害股东利益的现象很普遍,这实际上是收购中的非伦理行为,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的价值毁灭.本文试图对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中非伦理行为进行分析.
非伦理、管理层收购、国有企业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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