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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60/cma.j.issn.1672-7088.2007.z2.333

建议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液应配套生产

引用
@@ 关于头孢类药物的皮试问题,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的汪复教授回答:第一、目前我国药政管理部门对头孢类药的皮试问题无明文规定;第二、迄今未见任何研究报道头孢菌素皮试可以预测患者对于头孢类药是否过敏;第三、目前没有公认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试验的方法,包括所用皮试液的品种、浓度、皮肤试验的剂量和判断标准等.在国内找不到头孢类药皮试液是如何配制、皮试如何操作,以及判断皮试反应的标准;第四、日本规定患者应用头孢类药物以前需要作皮试,且医药企业还提供皮试液.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试液、头孢类药物、皮肤试验、医药企业、判断标准、患者、管理部门、预测、应用、医院、上海、日本、品种、配制、浓度、剂量、华山、过敏、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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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临床医学)

200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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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7088

21-150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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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3(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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