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8.18.025
“一带一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计算
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征收所得税(公司税),但各国所得税税制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收优惠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别.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走出去”企业应准确计算实际可抵免的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因此,文章结合具体实例探讨了“一带一路”企业境外分支机构所得抵免、境外子公司所得抵免等问题,旨在有助于相关纳税人遵循税收饶让原则、规范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务处理.
“一带一路”、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案例分析
F275(企业经济)
2017年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一带一路’倡议下山东‘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与防控研究”17-ND-JJ-12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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