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问:哪些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可以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关负责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其他专业资格人员只能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制定《暂行办法》时,我们就其他专业资格人员范围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的意见,综合研究后,将人员范围暂定为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税务师和中国造价工程师.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上述三类专业资格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关联度高,部分专业机构之间已实施集团化管理或存在紧密的业务依存关系,优先确定这三类资格符合业务发展需要;(2)在反馈意见中,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希望将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律师、IT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本着稳妥推进的原则,暂未采纳.今后,我部将视配套办法实施情况和行业发展需要再予以调整.
2018-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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