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7.10.017
关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会计问题的认识与思考
在高校落实国家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同时,将相关经济业务在会计系统中准确完整地进行反映是会计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当前,高校会计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账务处理规范不完善,2015—2016年国家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指明了方向.文章在对比分析高校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关于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业务账务处理规定的基础上,指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在科技成果未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情况下会计账面上如何完整反映转化业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留用的账务处理问题、科技成果许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应遵循高校会计制度还是新无形资产准则、科技人员奖励如何账务处理等五大会计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会计问题、思考
F231(会计)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