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7.06.011
财会[2016]22号文件的一处表达问题商榷
为适应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形势需要,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并施行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文章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的采购等业务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为例,讨论了该文件的一处表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我国会计法规的表达问题进行了讨论.
财会[2016]22号、会计法规表达、改进
F234(会计)
2017-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