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6.08.008
浅谈国有粮食企业个人所得税税代扣代缴的操作及有关涉税思考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实际业务中,工资薪金所得是职工收入的主体。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津贴、补贴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本文对国有粮食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操作及有关涉税问题进行了思考。
国有粮食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F275(企业经济)
2016-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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