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速递
最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一项公开征求意见的提议,拟将主体变更对投资方与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所发生交易会计处理的日期推迟。这项延期提议将适用于IASB于2014年通过的“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的有限修订”引入的变更。该变更影响主体与其投资的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出售或投出资产时,主体应当如何确定其应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该变更不影响主体对其在联营和合营企业中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方面。这项延期提议将取消在2016年之前采用这些特定变更的现行要求。相应地,主体可以等待至IASB完成所计划的更广泛的审议,这些审议将可能简化此类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联营和合营企业会计处理的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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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F83
2015-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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