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5.09.017
基于“营改增”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解析
“视同销售”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涉税现象,广泛存在于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中.但不同税种的视同销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营改增”后,随著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减少,势必会对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产生景影响,以及改变视同销售在税种间的联系和差异.由于改革预示着营业税的终结,加之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又比较狭窄,所以本文根据目前的改革状况,分析改革对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影响,并对改革后,我国的两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的异同进行归类,并根据未来的改革趋向加以预测.
“营改增”视同销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F275(企业经济)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