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5.03.015
深化“个税”改革缩小城镇居民收入贫富差距
近十年来,居民可支配收入远低于GDP和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速,个人所得税逐年上升,个税已沦为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所得税”、高收入者规避纳税的“聚宝盆”.本文认为,按家庭收入情况全面设计个人所得税,对低收入家庭实施劳动所得退税制度是个税改革的必然结果;改变“工资所得税”,将征税重点转向新兴的金融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等资本所得收入,逐步建立和完善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的征管机制,可以防止税源的流失.
居民收入、个人所得税、贫富差距
F810(财政、国家财政)
2014年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参政议政中标课题“关于深化‘个税’改革,缩小城镇居民收入贫富差距的研究”201455
2015-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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