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闲置设备出租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5812.2011.34.007

企业闲置设备出租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引用
企业将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闲置设备时,通常是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按期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时间可能是租赁业务开始,也可能是租赁业务结束,更有可能在租赁期间.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还会根据情况,临时改变原有约定,通过协商,预先收取若干期租金.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运用具体案例,对企业闲置设备出租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

企业所得税法、闲置设备、出租、会计和税务处理、租赁业务、租金、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合同、租赁方式、暂行条例、实施条例、营业税、协议、协商、文件、同情、收入、时间、经营、国税

D92;D9

文系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宁夏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NGSKY201001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2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商业会计

1002-5812

11-1475/F

2011,(3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