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高危人群管理
WHO将孕37周之前的活产定义为早产[1].由于医疗水平的差异,不同国家对早产的下限界定不同,大多数发达国家将早产的下限界定于妊娠20~ 24周之间,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妊娠28 ~ 36+6周分娩或新生儿体质量≥1000 g的标准[2].因定义不同,美国的早产发生率为11.29%[3],而我国因“二孩政策”的开放及高龄产妇的增加,早产发生率逐年上升,目前已高达10%.未满37周出生的围产儿被称为早产儿.早产是目前全球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随着当前围产医学及新生儿技术的不断发展,早产儿的存活率不断上升,但早产儿仍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肺炎、颅内出血等近期并发症,脑瘫等远期并发症.早产儿的胎龄越大,其存活率越高,远期预后也越佳.本文将讲述如何对早产高危人群进行分级预防管理,重点讲述对早产的早期预防,以降低早产的发生率,从而改善妊娠不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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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7(妇产科学)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龄产妇妊娠期并发症防治策略研究”2016YFC1000406
2019-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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