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药物流产胚胎组织用于亲子鉴定1例
对于早期药物流产胎儿用于亲权关系鉴定的案例近年文献报道较少,而在实际法医物证鉴定工作中,药物流产胚胎用于检材的案例却逐年增多.通常医院妇产科在进行早期药物流产时往往不考虑流产物作为法医学生物检材使用,一般对流产物不需做进一步的筛选,甚至有些流产者在家中排出流产物,这就给需要用早期药物流产胚胎作为法医学亲权鉴定生物检材带来不便,增加了获取有效检材的难度.本文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件鉴定经验为例,对早期药物流产胚胎用作法医学亲权鉴定时,如何能够更好地收集检材,更加准确地从流产排出组织碎块中准确地选取目标生物检材提出建议,为妇产科医生和法医物证司法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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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21(妇产科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31172182,31201788
2016-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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