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
近年来,随着出生缺陷逐步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产前筛查和诊断成为当前我国围生医学领域的焦点问题.针对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的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在全社会的推动下深入发展并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2010年以来,防治出生缺陷的社会宣教深入人心,广大孕产妇的医疗保健需求快速提高,是对当前我国医疗机构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的重大挑战.
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是一项涉及门诊咨询、实验室管理、数据分析及结局随访等多个环节,以及妇产科医生、实验室人员、护士及标本转运人员等多种医疗技术人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最终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综合体系的运转情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2010年卫生部颁布了相关工作的行业标准——《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1],其中对于产前筛查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应当符合的标准和要求都提出了具体的规定.该技术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和提高全国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整体提升了国内产前筛查工作的水平.但是根据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的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工作仍然存在机构分散、筛查方案多样、技术平台不一、重要的参数选择随意、筛查效率良莠不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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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5(妇产科学)
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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