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38/j.cnki.iper.2015.04.010
"人权",抑或"人的权利"——马克思人权思想的概念辨析
在中文第1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所收录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出现了"只能求助于人权"这一语句,众多论者认为,马克思以此表明了,人权对于无产阶级革命具有关键意义.然而,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中,该句中的"人权"被改为了"人的权利".《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第一次对人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剖析的论著,该文却表明了"人权"与"人的解放"存在抵牾.《论犹太人问题》中的"人权"译自德文Menschenrechte,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人的权利"译自Mensch1ichen Titel,对于人的解放,马克思所肯定的是"人的权利"而非"人权"."人的权利"与"人的解放",都与马克思关于"人"的观念密切相关,马克思强调了一种拥有创造者身份与主体性地位的"本然的"人的形象.作为"人权"之主体的市民社会的成员或现实中的人,并非"人的解放"语境中的本然之"人".以"人的权利"或"人的解放"取代"人权",马克思刺穿了由意识形态与法律制度所编织的"人权"面纱,令真正根本的问题——实现人的主体性——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
马克思、人权、人的权利、人的解放、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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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4(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1AFX001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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