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749.2007.06.012
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必然
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结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又把社会和谐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进一步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三个重要概念,即:"社会主义"、"中国特色"、"和谐社会".针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世界现当代历史发展的必然取向、中国当代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的本质要求三个方面,论述了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既而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必然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必然
D668(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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