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23.04.012
农村生活治理: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生活事务成为乡村振兴阶段的治理内容,既源于村庄从生产本位转向生活本位,又源于国家试图将生活事务纳入治理议程.生活治理需立足生活事务属性,推动政社治理机制的适应性调整和协同.当前生活治理的问题是,通过固定程式治理村庄生活,将人心治理转换为单向的服务满意,不仅带来识别失真和治理失准,而且带来村民价值认知反噬.生活治理的关键是,尊重生活事务的整体性,立足生活事务的复杂性,创新治理机制,实现"行政的归行政、自治的归自治",协调制度嵌入、自治主体与村民参与关系.当农村构建起主辅协同的平衡型治理机制,就能重建乡村生活秩序,实现群众的美好生活.
乡村振兴、村庄生活、事务属性、协同治理、有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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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6(社会学)
成都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项目
202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