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15.05.025
试论土地执法的合法性生成
作为中国国家实施土地管控的机制之一,土地执法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就其从科层体制内部所得到的回应与评价来看,土地执法目前的处境尴尬,获取生存资源的能力不足.从理论上而言,此种情况反映出土地执法的合法性建设是低效的.在中国,土地执法的合法性生成并非一蹴而就,其根本上源自于国家汲取能力建设的需要,并形成于国家权力基础转变的过程之中,体现出国家权力基础转型探索与组织生存经验累积相结合的特征.从合法性的视角考察土地执法的生成过程与逻辑,是有效理解和分析当前土地执法所面临因局的基本前提.
土地执法、系统、合法性、权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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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执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13BFX034
201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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