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15.02.013
民国土司第一案--云南武定环州傈僳乡民控土舍李自孔案的历史考察
民国时期,土司制度的合法性未能得到新法规支持,给各族人民的司法诉求及政府的司法审判带来了不小困难。云南省武定县环州傈僳乡民控彝族土舍李自孔案,经历了蔡锷、唐继尧、龙云3个时期,历时26年,卷入县、省及国家最高司法审判部门,堪称“民国土司第一案”。案件的曲折过程,政府、民意机关、司法部门的无奈与推诿,土司的残暴与凶狠,近代司法面对少数民族传统势力、传统习惯的无力与尴尬,具有极强的时代和历史意义。而傈僳乡民对法律诉讼和武装革命的不同选择,也是民国时期社会发展潮流的真实写照。
土司制度、司法审判、民国时期、李自孔、傈僳乡民
K82;K29
2015-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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