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11.03.016
论股权激励制度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委托代理
股权分置改革促进了我国上市公司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为了较好地规范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行为,应高度重视股权激励制度的完善.我国以股票期权为代表的股权激励制度重点是在规范"实体",还是应重在规范其"程序",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应完善高管薪酬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立法和市场监管以及规范公司的审计制度,改善股权激励的内外部治理环境.
股权激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委托代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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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股权分置改革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治理因素与会计行为影响研究"阶段性成果7080206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企业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研究"阶段性成果71032006
2011-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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