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8X.2002.06.027
羌族法文化渊源考--兼论中华法系的早期雏形
羌族法文化发端于四五千年前的氏族、部落习惯法,其中包括有:1.以"杀人偿死"为代表的刑事规范;2.以"同姓不婚"为代表的民事规范;3.以民主议事会"尔母孜巴"为代表的程序性规范.由于古羌是中华先民中的主要部族,又是构成"华夏族"的主体民族,其法文化渊源,在某种程度上也展示了中华法系早期雏形的大致构架.
羌族、法文化、习惯法、中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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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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