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退药处方分析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6章第27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这一规定为医疗机构药房的药品管理提供了依据,在药房的日常工作中常遇到患者使用处方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原因要求将剩余药品退药的情况,医院为了避免医疗纠纷,做好服务工作,只得予以退药.退回药品的质量问题很可能成为医疗安全的隐患.为此,我们收集了本院退药处方459张,对其退药原因进行归纳分析,为今后减少及杜绝患者退药,保证医疗安全提出建议,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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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8;R96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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