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a)γαθóv与ε(u)δαιμovíα
本文的写作缘于普里查教授“论(a)γαθóv②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里的意义”一文(The Meaning of (a)γαθóv in the Ethics of Aristotle)(《哲学》,第10期,1935年,第27-39页).我不同意其观点,不过,值得称赏的是,该文揭橥了一些真正的问题.
且复述普教授的结论.普教授开篇便摆出其“异端式的”结论,其说如下:
1.亚里士多德用(a)γαθóv实则是指“有益于幸福”.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普教、哲学、幸福、写作、复述
G72;G64
2014-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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