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至秦汉直诉机构的演变
中国古代直诉机构经历了由萌芽到成熟的变化,体现出君主权力的逐步强化.西周的司法审级制尚未成型,《周礼》"肺石""路鼓"作为"越诉"的一种形式,尚不能代表当时的直诉制度.金文中周臣可进行司法复审,周王可直接受理他人诉讼,这应是《周礼》"肺石""路鼓"说的来源.随着战国君主专制的发展,代表君权意志的宫门"路鼓"整合了外朝"肺石"的功能,成为吏民"直诉"的主要途径.秦代御史大夫协助天子处理"直诉"文书,汉代以降,御史中丞、中书令、中书谒者、尚书令及其他非定职的下层官吏先后接替御史长官的工作,辅佐天子对吏民的"直诉"进行审核.
秦汉、直诉机构、肺石、路鼓、御史、尚书
K232(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0106191051
202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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