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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初年“东乡案”审理中的南北党争与地方督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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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光之交,四川省发生的东乡案经数年审理,最终被朝廷定为冤案.在案件审理之际,川督丁宝桢的大力改革引起了川省官绅的不满.其时,朝中存在南北党争.丁宝桢对杨乃武案平反的阻止亦引起了朝中掌权的南派江浙籍官员的反对,他们和川省官绅中的反丁派欲借东乡案打击丁宝桢,使其去位.以清流人士为中坚的北派也意欲将东乡案定为冤案,以此达到既打击督抚,又趁机打击南派的目的.揭示东乡案审理时复杂的案外环境有助于管窥同光之际复杂的官场斗争,从而扩展晚清政治史研究的内容.

东乡案、丁宝桢、南北党争、清流

K256.9(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光绪初年‘东乡案’审理中的南北党争与地方督抚”19XNH071

2019-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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