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陕西县治城市的水灾及其发生机理
通过分析、探讨清代陕西县治城市水灾发生的特征、机理及其与地区性水灾的关系,我们发现,城市水灾与地区性水灾关联度不高,江河暴涨暴落是城市水灾的主要致灾因子.水灾高发城市大多与城市所处的微地形地貌环境有关,62%的城市水灾发生在仅占总数17%的县城,突发性、局部性是清代陕西县治城市水灾的显著特征.人类因素在城市水灾发生、发展过程中,具有广泛性、隐蔽性和严重性,区域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应对水灾的方略与措施,决定了城市水灾发生的频次与程度.充分认识和把握人类因素在城市水灾中的作用与影响,是我们从根本上认识城市水灾发生机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清代、陕西、城市水灾、孕灾环境、人为灾害
K249;K921/927(24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XJA770011
201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