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乐教的心性论基础
儒家和乐有着密切关系.儒家以《诗》《书》《礼》《乐》为教,而尤重乐教.《论语·泰伯》云:“子日: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98页)如学者所指出,乐是个体达到君子境界的途径,但是在“立于礼”的阶段,因要求以礼制情,生命中的情、理存在对立,道德修养还不坚定.因此,要达到个人理想的人格和“仁”的境界,还需要用音乐陶冶性情,情理相融,形成道德情感,从而克服情、理的对立,使之归于谐和统一,从而成就君子之道(吴子林:《“文以化成”:存在境域的提升——孔子审美教育思想诠论》,《文艺理论研究》2011年4期,第21~28页).可见儒家将乐视作成人之道的必备技艺,且相对于诗教与礼教,乐教是更高层次上修身成德、展开教化的方式.那么为何乐在儒家文化中占据如此重要地位,乐教的内在理据是什么?本文拟以东周社会礼乐崩坏的视角,来探寻儒家乐教的理论基础——心性论.
201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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