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中央苏区反革命罪的审判——以《红色中华》的案件为中心
20世纪30年代苏区反革命罪的立法及司法,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层面处理反革命问题的首次实践.反革命罪的审判具有四个明显特征:(1)司法审判中的反革命罪构成要件前期以“政治判断”为主,后期以“法律规定”为主,具有相对确定性;(2)在量刑方面,实行革命重刑主义与特定情形减轻处罚相结合原则;(3)在审判方面,实行一级审判制与二级审判制相结合、依法裁判与重视群众意见相结合以及裁判委员会指导、主审制与陪审员制结合原则;(4)在诉讼权利方面,嫌疑人有一定限度的辩护权和上诉权.苏区反革命罪的司法原则对共产党主导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刑事司法政策产生了深刻影响.
苏区反革命罪、《红色中华》、犯罪构成、量刑原则、审判、被告人诉讼权利
2014-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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