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峙主豫时期县长管理制度探析
刘峙主政河南期间,为整饬吏治,在县长的选拔、任用、监督和激励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管理机制.其县长选拔有临时考试与甄用、设所训练、劳绩存记、人才登记、特殊县份不拘成法、举办县长检定等六种,在县长委任方面根据不同县份的具体特点,采酌委和轮委的办法,轮委又有四轮和六轮之分,前后有所变化.其县政监督利用官方监督和民众监督相结合,形成了省政长官和视察员巡视制度、行政督察区制度、团体视察制度、工作函报制度、民告官制度等多种体系.在此基础上,刘峙主政下的省政府注重加强对县长的考绩和奖励,并将结果列为金、红、白、黑四榜公示,以激发县长群体的工作潜力.刘峙省政府的县长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优化了县长人选,在澄清吏治方面起到一定的成效.然而,这套机制在人才选任及监督方面官方色彩浓厚,缺乏民主底蕴,在考绩和奖惩上又过于注重经济因素,其缺陷是明显的.
民国、刘峙、河南、县长管理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京国民政府县政研究1927~1949"11BZS06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国时期河南省县官群体人事更迭研究1912~1948"10YJC70014;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国县官群体研究——以河南省为中心的考察"2012CLS007;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民国时期河南匪患及其治理1912~1937"2012-QN-552
2013-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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