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宁波契约文书中“更田”类用词的解读
《清代宁波契约文书辑校》(孙伟良主编,王万盈辑校,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收录了清代乾隆至光绪年问奉化县岩头村及其周边地区土地买卖文契400余件,它们大多属于民间“白契”,未加盖官印和履行纳税手续。典买土地人主要是奉化县岩头村大土地所有者毛坤山,典卖人主要是普通自耕农,以奉化县岩头村的为主,也有少数是新昌、鄞县的,他们大多与毛坤山有族亲关系,
契约文书、清代、宁波、解读、用词、土地买卖、2008年、古籍出版社
K249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湘潭大学博士科研资助项目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