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春秋传》的理学特征
胡安国<春秋传>有其鲜明的理学特色.他以二程理学作为解经的指导思想,以”六经注我”之精神,”天理人欲”二分之笔法,兼取”三传”,对<春秋>作了全新的诠释.胡安国将在<春秋>中明”上下尊卑”的”礼”用别”义利之辨”的”理”代替,”理”被诠释为人与事乃至君臣共同遵循的封建道德法则,以至天理.而”理”的社会道德表达就是义,并通过”正名别类”来达到.因此,义理不但是胡安国诠释<春秋>的准则,而且是其发<春秋>”微言大义”之所在.胡安国<春秋传>的这一特色,使其在<春秋>学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春秋、《春秋传》、理、礼、人欲、胡安国
B244
2011-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