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83-0214.2006.04.005
重新定位"县啬夫"的思考
学界一般将云梦秦简所见"县啬夫"、"大啬夫"视为"县令".不过,其说很难解释这三种称谓在同一文书或律条中并见的现象.实际上,细心排比分析三种称谓的材料,至少可以看出"县啬夫"与"县令"是有所不同的.再结合对新出里耶秦简"县啬夫"的分析,可以初步将"县啬夫"看成是郡府分部下派监理县政之吏.这一定位,恰与秦代错杂的地方行政统属关系相一致.
秦、县啬夫、官制、地方行政
K233;D691.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6-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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