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83-0214.2005.03.002
班固受贿写史辨疑
前人对班固"受金"写史之事说法不一,或信其为实,或疑其所无,或不置可否,但皆语焉不详.而如果班固在撰修<汉书>时受贿,则天子不宥,律令不许,士林不齿,怨家不饶,但这些事情却无一发生.合理的解释应当是:班固未曾在修史过程中收受过贿赂.而所谓"受金"写史之说,其最大的可能是班固"受命"写史之事在辗转传抄过程中形成的讹误.
班固、受金写史、<汉书>
K092=342(史学史)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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