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83-0214.2004.12.007
试论先秦时期两种主要的契约形式:"傅别"与"质剂"
先秦时期,根据契约关系的性质,将借贷契约称为"傅别",买卖契约称为"质剂",两者的格式稍有不同,但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文书.其用途可作为诉讼时的依据、建立信用的保证以及政府的税收来源.当时政府对契约管理采取了积极的干预措施.
"傅别"、"质剂"、契约
K22;F129=2(奴隶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5年))
200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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