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83-0214.2003.05.014
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
民国初年,受到辛亥革命冲击的广东乡村基层权力机构以各种方式恢复和重建.这些机构包括警局、区乡办事所和团局,而主要是团局.控制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人物有士绅、商人、回乡官吏、退伍军官等,有军事经历、直接掌握武力者通常在这些机构中担任主角.由于广东政局动荡,省、县政府对乡村往往不能充分行使权力,乡村基层权力机构获得很大的独立性,有时甚至同政府、军队发生冲突.国民政府成立后,广东实行新县政,但民国初年形成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的格局,在不少地区一直延续到40年代末.
民国、广东、乡村、权力机构
K258.9(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