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83-0214.2002.12.002
吕后二年赐田宅制度试探--《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二
《二年律令》第一次发现汉代赐田宅的具体数字.吕后二年的赐田宅,是按不同等级进行分配,爵位最高的彻侯可食邑、受105宅,没爵位的庶民只受田1顷、1宅.这种受田宅制度,实际就是名田制.《二年律令》中的赐田宅制度,与秦商鞅变法,汉五年及汉武帝时的军功赐田宅制相比较,他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明显的不同.说明《二年律令》中的赐田宅制度并非西汉的通制,而是吕后当政时为适应其政治需要而制定的具体政策.这一政策培植一大批军功地主,形成汉初军功地主掌权的局面.
《二年律令》、军功爵制、赐田宅制度
K23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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