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24.01.017
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构建
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是刑事程序激励的最佳方式之一,但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适用范围混乱、企业合规协议有效性实现困难和关于不起诉运行方式定位不准确的问题.结合我国法治发展的现实环境,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标准建立我国的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应当借鉴域外国家不起诉制度的有益经验,构建涉罪企业合规二元不起诉模式,准确把握企业合规的有效性的确认,以检察机关为核心力量,推动涉罪企业合规的开展.
刑事合规不起诉、涉罪企业合规、程序激励、域外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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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24-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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