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22.04.009
电子遗嘱法律效力之否定——基于《民法典》增加新型遗嘱之思考
随着现代电子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使用,能否将电子遗嘱设立为新的法定遗嘱类型,这不能仅基于民众对新兴电子信息技术的热衷,更得考量设立电子遗嘱所涉及的物质技术条件及要求在大众生活中的普及程度,而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运用于遗嘱类文书的可行性更直接决定了电子遗嘱在现实生活中能否成为新的法定遗嘱形式.正是基于对此等因素的综合考量,电子遗嘱目前难以作为新型法定遗嘱类型进入民法领域.
电子遗嘱、遗嘱类型、网络遗嘱、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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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民法)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
202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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