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21.01.014
浅议财产权天赋观念
人身权(人格权)因出生而当然获得,而财产权则因生产劳动、交易、创作、接受赠与、继承等方式方能获得.从自然状态演进到政治国家社会,人的一些本能行为被限制或剥夺,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原有的获取财产权的通道被封闭了.作为人类社会从自然状态演进到政治国家社会的代价,国家(政府)负有一种义务.从另外一个视角,即每个人从其出生之时,拥有从国家(政府)获取一定财产的天然的权利.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对资源的享有和占用是极其不平等的,资源享有者对资源虚无者负有一种义务.反观之,则是资源虚无者对资源享有者拥有一种天然的权利.
财产权、自然状态、政治国家社会、资源虚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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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民事权利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运行机制研究"
2021-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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