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中实务能力培养的不足和改革建议
我国高校法学院在法科生实务能力培养上,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不足.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应注重实务训练和职业教育,将"同步实践教学"的模式贯穿于整个法学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使理论实践教学一体化,同时打破高校和社会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学人才培养上的通力合作.
实务技能、实务能力、法学教育、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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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法的理论(法学))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研究——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研发和实践";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教改课题"法学专业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研究——以学习能力的培养"的阶段性成果
2020-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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