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500.2019.02.015
居住权制度建立的可行性探讨
居住权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妇女、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居住权利的保护,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妇女、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的情况下,居住权的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建立居住权制度,符合经济上的效益性,但必须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相适应,并融入我国立法制度,与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相一致.
房屋、不动产、居住权、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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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19-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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